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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互联网+”商标保护别大意

发布时间:2019-08-16 08:52 分享到:
据媒体报道,最近知名短视频博主敬汉卿遇到了麻烦事,自己使用了22年的名字竟被他人注册了商标,自己反而可能不能使用了。一家公司告知他,“敬汉卿”三个字已被该公司注册为商标,敬汉卿本人无法再使用此名字作为平台账号名称,登陆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也会收到平台的侵权投诉通知。

多年前,国内一些知名商标在境外遭恶意抢注事件发生过不少,涉及餐饮、家电、服装、文化等多个领域。涉事企业要么花天价购买这些商标所有权或者使用权,要么放弃在商标注册地开展商业活动,对品牌国际化发展造成了影响。

目前国内恶意抢注商标的势头正在向明星名字、网红艺名、知名自媒体名称等领域蔓延。知名短视频博主Papi酱就曾在2017年因申请注册的“Papi酱”系列商标与其他商标构成近似,而被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其注册申请。现实中知名商标一旦被恶意抢注,多数商标正主都会陷入两难的境地,要么自己直接改名,要么购买已经注册的商标,但无论是哪一种选择,背后都面临着巨大的经济损失。

我国现行法律规定,商标注册以在先申请为一般性原则,但是对恶意抢注商标的申请人资格缺少必要的限制,这让一些人从中看到了商机——相关侵权诉讼之路过于漫长,很多人疲于应付诉讼,最终还是会选择花钱息事宁人。花很少的钱就能注册一个热门商标,然后再高价卖出,低成本高回报的生意何乐而不为?

商标是商户信誉的重要体现,代表着商品或者服务的品质,对于商户来说商标是重要的无形资产。对于自身已经形成较高知名度的品牌或者即将投入使用的品牌,品牌所有人应该第一时间为其申请注册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,避免他人抢注或者山寨品牌可能带来的麻烦,构建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首道屏障。

面对职业商标注册人日渐专业化、规模化的操作模式,也给相关职能部门提了个醒,商标的注册、审核机制仍有待完善,对典型恶意申请人、申请类型、申请操作,有必要做好备案登记,建立黑名单制度。对认定具有频繁、主观恶意的申请人和商标从严、从紧给予审查,将可能存在的违法侵权行为扼杀在萌芽阶段。(子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