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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吉出台“中国最美县域”宣传用语使用规范

发布时间:2017-02-07 15:59 分享到:
今年1月1日,湖州市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制定出台了“中国最美县域”宣传用语使用规范,全面推进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“五美工程”,为“最美县域”建设保驾护航。

       2016年12月26日,安吉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发展美丽经济、营造美丽环境、培育美丽文化、提升美丽民生、打造美丽党建,聚焦“两山”实践,聚力赶超发展,努力把安吉建设成为中国最美县域的奋斗目标后,该局高度重视,依据《广告法》、《反不正当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有关规定,第一时间拟草制定了“中国最美县域”宣传用语使用规范,对该品牌的宣传定位、适用范围、发布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。

       同时,在安吉县委宣传部的牵头下,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,宣传部门主要负责“中国最美县域”的宏观宣传定位、整体塑造和公益性宣传管理,对媒体单位发布涉及“中国最美县域”广告的管理;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商业活动中涉及“中国最美县域”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宣传行为的监管;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涉及“中国最美县域”户外广告发布的管理。

       《规范》还明确,在没有取得权威机构授予“中国最美县域”称号以前,应当体现“建设”、“打造”等组织实施状态,不得将其简单地视同一种荣誉直接引用到“中国最美县域”的广告宣传中。对在新闻媒体、互联网或者在县域以外发布的涉及“中国最美县域”内容的有关宣传应当报宣传部门备案,其中涉及商业广告的还应当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。

       另据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管科负责人介绍,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“中国最美县域”宣传用语的,将依法、依规严肃查处。“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‘中国最美县域’进行合法、正确宣传。”该负责人说。